来源:黄浦律师 时间:2020/8/10 16:02:32
累犯是应当从重处罚 ,但不可以加重处罚。
累犯从重处罚,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量刑情节。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确定一个基准刑,在这个基准刑之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最终量刑,从重处罚不得超过法定量刑幅度。
如故意伤害罪中致使受害人重伤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,如基准刑是5年,累犯按10%加重处罚就是5年6个月,最高不得超过10年。
加重处罚,不是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情节,只适用于量刑原则。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,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,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。
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。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,判15-20年,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,判6个月到1年,管制可以超过2年,最高判到3年。
一般累犯是“特别累犯”的对称。又称“异种累犯”、“普通累犯”。前罪与后罪不论罪质是否相同均可以构成的累犯。
关于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,各国刑法规定不尽相同,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:
(1)前后两罪均属于故意犯罪。
(2)前罪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,后罪也应判处徒刑以上刑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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